各单位、各部门:
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是由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市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的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机构。
成立8年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了广泛的理论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根据需要,讲师团要更好增补宣讲员力量,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师德师风,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意识形态问题,能够自觉坚守宣讲工作政治底线。
2.专业素养深厚。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扎实的人文社科理论功底,从事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学或研究工作,熟悉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时政热点,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宣传阐释和解读能力。
3.宣讲水平专业。语言表达精准流畅、逻辑严谨清晰,善于将高深理论、政策条文转化为大众化、通俗化语言,能够针对机关、企事业、校园、乡村、社区等不同受众定制宣讲内容,独立完成课题备课、课件研发、现场宣讲和答疑授课工作。
4.履职责任心强。热爱理论传播和社科普及事业,服从讲师团统一调度安排,能够合理平衡教学科研与宣讲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各类理论宣讲、社科普及、课题研讨、公益宣传等活动。
5.年龄身体达标。推荐专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常态化参与线上线下各类宣讲、调研、培训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
2026年7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宣讲选题,填写并提交《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宣讲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
新登记人员和原讲师团成员均需填写、提交。
科研处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宣讲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