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荣誉称号统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6-05-19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教师获奖情况是全面展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果、彰显教学科研水平以及提升学校社会声誉的重要体现,根据教职工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认定及校内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5-2026学年教职工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统计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1.时间范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校外荣誉称号;202571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取得的校内荣誉称号

2.奖项范围:《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和校级获奖个人和集体。属于《办法》第十四条的奖项不在统计范围。

3.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评选获奖名额超过参评群体3%的,不予认定。

4.校级以上个人和集体奖项须在报送信息的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奖状、奖牌或证明文件电子版。

为确保所获奖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获奖统计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按照《办法》对上报奖项进行审核把关,以部门为单位于529日前报送汇总表及部门盖章扫描件。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校外荣誉称号;6月1日至99日期间获得的校内荣誉称号于99日前,一次性补充报送。


附件:1.《教职工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认定及校内奖励办法(试行)》.docx

2.获奖统计表.xls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19日


XML 地图